敬老院的员工工作计划(共9篇)

时间:2023-12-21 08:19:07 作者:admin

敬老院的员工工作计划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精神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贯彻落实_新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坚持“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自我发展”的原则,完善制度,改善环境,提高我镇敬老院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敬老院健康发展。

二、任务目标

(一)按照上级领导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需要,建设标准化敬老院。

(二)理顺和明确敬老院管理体制,使敬老院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大对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在底全镇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85%以上。

(四)解决敬老院供养资金缺口,提高供养水平。

(五)提高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六)建立镇敬老院工作监督考核制度。

三、工作内容

(一)组织实施。将敬老院建设纳入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健全完善五保供养服务网络,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资助敬老院建设与管理。

(二)供养对象。敬老院在优先供养生活不能自理的五保供养对象的基础上,吸纳其他有需求的五保供养对象,向他们提供吃、穿、住、医、葬方面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同时,对分散供养的五保供养对象提供必要的供养服务,并逐步开展面向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的各项生活服务。

(三)供养资金。敬老院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所需资金及工作经费在镇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同时通过开展敬老院自身生产、拓展服务范围、接受社会捐赠等方式,改善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条件。

(四)对五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年年核实,保证五保对象供养率85%以上。

(五)基本建设规范。根据老年人的生活特点,在敬老院内合理划分生活、生产及娱乐康复等区域,配置必要的膳食制作、医疗卫生、文体娱乐、洗浴、消防及办公管理等设备设施。

1、在醒目位置悬挂标识。

2、设计先进、合理,符合国家《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达到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床位140张,基本满足全镇五保的生活需求。

3、生活、生产、娱乐康复等区域布局合理,生产区和生活区分设;院容美观,环境清洁;生活区空地作物和绿化面积达90%以上。

4、实现四通:即通电、通水、通路、通电话。

5、居室、卫生间、浴室、走廊、楼梯等设施符合无障碍设施规范要求。

6、居住用房使用面积每间不少于10平方米,每床位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居室朝向良好,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居室内配备供暖和降温设备,并配备床、桌、椅、柜、被褥等必须生活用品。

7、辅助用房设置办公室、厨房、餐厅、储藏室、医疗保健室、活动室、浴室和公厕、娱乐室、康复室等功能室。

8、厨房、餐厅分设,卫生整洁;炊具齐全,配备餐具消毒和食品保鲜等设备;桌椅、餐具满足就餐需要;食物储藏有防蝇、防鼠设备,配备整套厨房专用设备。

9、医务室配备专职或兼职医护人员及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规药品,配备必要的康复设施。

10、浴室保证供养对象每月洗浴两次以上;卫生间内有坐便器,夏季有防蝇设施,便于清洁。

11、活动室配备文体娱乐设施,室外活动场所设置合理,配备适合老年人使用的健身器材。

(六)工作人员组成。敬老院工作人员主要由院长、护理服务员、炊事员、卫生员、会计、出纳员、保管员等组成。工作人员有专职, 有兼职。

敬老院根据供养服务人数,按精简效能、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的原则配备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与供养人员比例不低于1:10。

(七)管理制度。敬老院应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岗位责任、人事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思想教育、值班请假、车辆设备、安全保卫等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目标、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工作人员挂牌上岗服务。

(八)服务管理。敬老院应加强五保供养对象的服务管理,主要包括:

1、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适合供养服务对象特点和身心健康的膳食,伙食标准每人每天不低于6元。

2、提供服装、被褥、家具等用品,按季节添置、更换衣被等生活用品。

3、实行分级护理,对一般院民实行常规护理,负责整理房间,打扫卫生;对半自理院民实行二级护理,负责整理床铺,送水、送饭;对生活不能自理院民实行一级护理,负责喂水、喂饭、喂药、洗脸、擦身、每天查房1—2次;对重病号实行昼夜值班服务。

4、保障五保对象有病及时治疗,并建立供养对象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5、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当地的丧葬习俗,妥善办理供养服务对象的丧葬事宜。

6、发给五保对象每月10元以上的零用钱,满足其特殊消费需要。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21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

(九)财务管理。敬老院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对供养资金、管理经费、医疗基金、丧葬基金、各类物资及生产经营收入等都建立专账,账目定期公开,接受供养人员和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

(十)工作人员待遇。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我镇同等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

(十一)部门监督。镇民政办负责对敬老院的管理和指导,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和年终检查,两项检查均计入年终考核分。其中,日常检查占60%,年终检查占40%。建立暗访制度,暗访检查成绩计入日常检查考核分。

四、加强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敬老院建设与管理,是维护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权益,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要将这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创新工作方式,改进工作手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敬老院的员工工作计划 第2篇

一、大力推进“星光计划”的全面落实。

我市一向较重视老龄工作,近几年我带领一班人,着重抓了市、镇级敬老院和村(居委)老年人活动中心的建设,每年都有较大的进展,已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市共有老人活动中心或敬老院、老人大学共218个(间、所),其中包括市敬老院1间、老人大学1所、镇及街道敬老院12间、村和居委老年人活动中心或敬老院175间、老干部活动中心8个、退休职工之家21个。今年,根据民政部文件民发[20xx]145号《关于印发〈“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民政厅文件粤民福[20xx]2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在我的运作下,进行了认真研究,制订了新规划,加大力度,分步实施,全面推进了“星光计划的落实。对市、镇(街道)、村(居委)已办起的老人活动中心或敬老院、老人大学共189个点的,在福利筹集的福利金中拨款添置一些必要的康乐文体设施。对未建老人活动中心的71个村(居委)(全市共有197个村、居委),拟于20xx年6月底前按民政部提出的“小型分散,方便实用”的原则兴建星光老年之家,市福利金对每间新建的星光老年之家拨款万元。二个项目共投放万元(未含镇、村两级投入的经费)。这些星光老年之家设有各种各样的室内外活动场所,为广大老人提供文体娱乐活动的好去处,市、镇、村敬老院还能为老人提供住养、入户服务、日间照料、紧急援助、保健康复和送餐等方面的服务,让老人们不出社区就可安享晚年。在实施“星光计划”的同时,我们认真落实有关的政策和规范,并注意做好有关的宣传工作,通过电视、报纸开展广泛的宣传,让这项惠及广大老人的工程家喻户晓。

二、积极组队参加全省老年人文艺调演。

我在短短一个月时间内,组织和协调好有关部门,构思节目,组织演练,共组织了四个节目参赛,分别是市老干中心编排的《威风龙鼓舞》、《小组联唱》和市戏剧曲艺家协会自编自导的曲艺《归田》、凤岭老年大学编排的时代服装表演。四个节目分别录制了录象带送审,再组队参赛。经过角逐,我市曲艺家协会自编自导的曲艺《归田》喜获省铜奖,后选送参加全国老年文艺节目调演,喜获全国银奖,中央电视台还派员来顺德拍摄了该节目。

三、广泛开展敬老月活动。

今年老人节期间,我市根据省老工办有关通知的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敬老活动,我本人亲自投入其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标语、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大力开展内容丰富和形式多样的立体式全方位宣传活动。市属各有关部门及各镇、街道都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和慰问活动。活动的形式主要有敬老宴会、敬老大会、茶话会、座谈会,联欢会、游园活动,外出参观,观看文艺表演,老年书画比赛,老年人健康讲座、义诊及落户慰问和到敬老院慰问。重点慰问五保老人、孤寡老人,病困老人和革命前辈。陈村镇、容桂街道还举办了首届镇级老年人运动会,让广大老年人好好地热闹了一翻。据统计今年全市有近90%的村、居委开展了敬老活动,全市在老人节期间共开支***多万元。通过开展敬老月活动,使老人们增广了见闻,丰富了他们的精神生活,愉悦了身心,也进一步教育了广大市民,弘扬了全社会尊老爱老的良好风尚。

四、加强敬老院管理,促规范化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敬老院的管理水平,使我市的敬老院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我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敬老院的管理,促进了规范化建设。一是认真开展了市、镇两级敬老院的年检,及时发现好的做法,同时提出整改意见,促进敬老院的各项工作。二是对已上省一级敬老院的6间镇级敬老院进行两年一审的工作。三是对今年申报上省一级敬老院的北滘镇敬老院、勒流镇敬老院、乐从镇敬老院,申报上省二级敬老院的伦教镇松龄园的有关材料进行了初审,后送上省厅审定,最后获得通过。通过开展以上工作,使我市敬老院的管理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五、切实解决困难老人及其家庭的困难。

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孤老尽量加入五保。目前,全市共有五保人员1233人,供养标准是人平每年4500元(含购买住院医疗保险),并且都让这些老人入住到档次较高、环境优美、设施完善、服务水平较高的镇、村敬老院中。对其他生活困难的老人及其家庭,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全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20xx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1551人,其中老人就有2800多人。对患上危重病且遇到较大经济困难的老人或其家庭成员,实施市、镇、村三级特殊救助,帮助他们解决医疗上的困难。

六、开展调查研究。

敬老院的员工工作计划 第3篇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进一步建立完善农村五保供养机制,本着“先易后难、量力而行、布局合理、经济实用”的原则,统一规划,分类实施,不断改善敬老院基础设施,到2012年底实现五保集中供养率50%的目标。

二、目标任务

力争3年实现全市集中供养五保对象16800人,集中供养率在2012年底占实有五保人数的50%以上。3年新增床位8740张。到2012年,省一级敬老院达到敬老院总数的10%以上,省二级敬老院达到敬老院总数的35%以上。

奋战3年,乡镇敬老院实现庭院美化、绿化,路面硬化,水、电、路畅通,设施配套,种、养副业发展,活动内容丰富,管理人员经费落实,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成为农村老年人活动中心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阵地。

年度目标任务:

2010年敬老院集中供养率不低于33%,新增集中供养五保对象3000人,新增敬老院床位3000张(其中:*区277张、东兴区655张、*县470张、*县1200张、*县398张),集中供养总数力争达到1*06人。完成上述目标,共需资金6000万元。

2011年敬老院集中供养率达到42%以上,新增集中供养五保对象3000人,新增敬老院床位3000张(其中:*区277张、东兴区655张、*县470张、*县1200张、*县398张),集中供养总数达到13906人。完成上述目标,共需资金6000万元。

2012年敬老院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新增集中供养五保对象2740人,新增敬老院床位2740张(其中:*区242张、东兴区598张、*县442张、*县1100张、*县358张),集中供养总数达到16800人。完成上述目标,共需资金5480万元。

三、工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作为敬老院建设和管理主体的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乡镇敬老院建设的领导,把敬老院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为老百姓办实事之一。要不断加大政府投入,改造和完善现有敬老院服务设施,加快敬老院建设和改造步伐。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民政、财政、发改委、国资、规建、教育、卫生、国土资源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按有关要求抓好敬老院建设的规划和实施工作,全面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并加强督查督办,确保目标如期完成,推动全市敬老院建设上新台阶。

2、整合资源,分类指导。要充分利用乡镇闲置的办公场所、学校、卫生院及破产倒闭企业等房产资源,在充分论证、确保质量安全的基础上,通过选址规划、翻新改造,整合资源,解决供养场所问题。对经济基础较好的乡镇,引导和鼓励依靠自身力量对敬老院进行整修和扩建,率先实现集中供养目标;对土地资源相对丰富的乡镇,积极发展种植、养殖等项目,以副补院。落实优惠政策,敬老院建设享受社会公益事业的税费减免政策。

3、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敬老院建设所需资金采取财政投入一部分、联系乡镇的市、县(区)部门扶持一部分、社会捐助一部分、企业援助一部分、群众帮助一部分、自筹物料一部分的方法解决。

4、积极探索敬老院改造建设的新路子。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建设慈善敬老院等形式,鼓励和支持单位、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兴办敬老院,发挥其在筹集社会资金、组织社会资源等方面的作用,走社会化发展的道路。积极吸纳全社会的支持和捐助,各种慈善性质的社会捐助资金可优先用于敬老院建设。对于捐赠大额资金兴建敬老院者,可树碑纪念,并可以捐赠者名义命名敬老院。

敬老院的员工工作计划 第4篇

农村敬老院是以农村五保对象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公益性非营利社会福利机构,是农村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载体。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是改进农村五保供养方式,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是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全面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让农村特殊弱势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因此,为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的建设和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意义

党的*全会通过的《_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确保供养水平达到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民政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农村敬老院有了较快发展,建设了一批院区建设上规模、设施功能上档次、服务管理上水平的敬老院。但是,农村敬老院管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如农村敬老院法人地位不明确,不能适应社会组织登记与管理的要求;敬老院工作人员配备不科学,工资福利待遇偏低;敬老院床位偏紧,设施简陋,不能满足服务对象入院供养需求;部分地方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管理人员素质偏低,服务质量较差,管理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等等。因此,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农村敬老院建成以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兴办的为骨干,社会力量举办的为补充,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网络,满足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供养需求,并逐步开展对其他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的供养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敬老院机构和队伍建设

各地要根据《江西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国家民政部《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乡镇(民政)管理、村(居)协助、社会参与、敬老院承办”的管理体制。一是要加强敬老院机构建设。农村敬老院作为主要服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公益性非营利社会福利机构,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各县(区)、开发区、各乡(镇、街)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工作需要和现行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农村敬老院的法人地位。二是明确敬老院的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县(区)民政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的责任,明确财政、发改委、卫生、教育、农业、审计、统计等相关部门的职责。三是要落实五保供养配套经费。各县区财政部门要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将本地五保供养配套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确保足额到位。四是要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落实工作待遇。农村敬老院要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配备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与敬老院供养对象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所有工作人员均实行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合同聘任制管理。工作人员的选聘由县区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乡镇组织完成。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及敬老院工作经费统一由县(区)、乡(镇)财政解决,不得挤占、挪用五保供养经费。敬老院院长月工资不低于800元,其他工作人员月工资不低于600元,并应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敬老院工作经费原则上按在院服务对象人数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标准落实。

敬老院的员工工作计划 第5篇

一、全面提高认识,精心组织部署,推动敬老院建设工作的深入实施。加快敬老院建设,提高五保供养水平,不仅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且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但从前段的调查情况看,我市大多数敬老院地处农村,建设年代早,硬件设施较差,服务水平较低,居住床位较少,基本停留在只能提供吃、穿、住等简单服务的原始阶段,很难适应新时期五保供养工作发展需要。面对这一严峻形势,我们经过充分研究,决定将敬老院建设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实施意见》,建立了以财政为主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确保五保供养资金真正落到实处。为加快推进敬老院建设工作,我们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敬老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敬老院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在全市的统一安排下,各镇、街道都把敬老院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抓全盘,分管领导靠上抓,抓具体,建立健全了上下同步的组织体系和层层抓落实的工作网络。市里先后三次召开专题调度会,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有力地推进了面上工作的迅速开展。市民政局抽调精干人员,分成两个组,深入各改建点,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面技术指导和全程跟踪督查,从项目选点、资金使用、建设规模、功能配置等各个环节进行把关督促,一抓到底,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坚持政府主导,发动社会参与,多渠道入手推进敬老院建设。由于我市敬老院建设全面启动较晚,短时间内难以解决配套资金。为确保敬老院建设所需资金,提出了“财政拿、政策扶、社会捐、企业援、群众帮”的筹资思路。市财政拿出一部分,镇(街道)财政拿出一部分,从福利公益金拿出一部分,作为敬老院建设的启动资金。对新建敬老院,我们采取无偿提供土地或延期交付土地出让金的办法,并给予免征建设配套费、减收建筑设计费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同时,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为敬老院建设捐款捐物、帮工帮料。在多渠道解决资金的同时,我们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积极做好整合资源文章,有效地解决场地难的问题。在对全市各镇(街道)的学校、卫生院、闲置厂房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基础上,确定了3处闲置场地用于改建敬老院。改建时,坚持“整合现有资源为主,资金投入为辅”的原则,充分挖掘和发挥现有资源的效益,大大缓解了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压力。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三个到位,确保敬老院建设工作圆满完成。工作中,把敬老院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不断强化措施,完善机制,确保了敬老院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是加强监管到位。在敬老院改扩建工作中,安排专人,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控,坚持杜绝“豆腐渣”工程,并建立了工程质量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出现问题直接追究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改扩建工程设计中,要求设计部门按照适合老年人居住设计施工,做到安全、方便、适用、美观。同时,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监管,对敬老院改扩建资金,设立专户,实行封闭运行,确保有限的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

敬老院的员工工作计划 第6篇

x县金乡街道敬老院(又称XX县光荣院),是辖区内唯一的敬老院;多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民政局的关怀下,于1984年3月投资30余万元,正式兴建了占地面积10亩,建筑面积1487平方米、全县一流的敬老院,敬老院有房屋84间,床位98张;院内设有办公室、娱乐室、卫生室、浴室、伙房、餐厅等设施。敬老院现有院长、司务长、炊事员、服务

员共7名。为了达到让老人舒心安度晚年,20xx年重新改造了光荣院,进行了墙面粉刷,更换了铝合金窗户,室内铺设了地板砖,改造了排水设施、餐厅等。20xx年街道又申请资金20余万元进行了房屋改建,将平房进行了瓦房起脊,达到了冬暖夏凉的效果。现敬老院入住老人和重残人员共77人,年龄最大的94岁,最小的39岁,平均年龄65岁;敬老院成立后,省、市、县各级领导和各界人士多次视察指导和慰问。1988年被山东省民政厅、省老龄委授予“文明光荣院”称号;20xx年和20xx年两次分别被省民政厅评为“一级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并多次受到市、县民政局等单位的表彰。

为了更好地为街道五保老人服务:一是计划20xx年对街道敬老院实行升级改造工程,9月底全面完成,预计造价46万元;二是入院率达到80%以上。

一、升级改造工程

(一)新建敬老院室外娱乐场所:利用敬老院大门场所两侧空闲地,建设700平方米以上的室外活动场所,配备相应娱乐健身器材和伸缩大门。

(二)敬老院内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即(1)砍伐院内原普通树木,因地制宜,更换绒花、女贞子等树种。(2)封闭老人宿舍走廊;(3)粉刷宿舍内外墙体。

(三)改造孤残儿童收容中心、乞讨人员收容遣送站配套安全设施。

二、工作进展

(一)敬老院聘请专业设计人员对庭院进行了规划设计,预计造价46万元,等待上级领导的批复。

(二)敬老院的`绿化工作已全面完成,更换成了绒花、女贞子、白蜡等树种。

(三)现有3名符合五保条件的“三无”老人正在申报中

三、下步计划:

(一)等待上级领导的批复后,按照原来计划9月底前改造全部完工。

(二)把敬老院调治的房后空地,按地块种上不同的蔬菜,

(三)努力提高院内老人们的物质生活和文化娱乐水平,达到以副养院的能力。敬老院活动策划书走进乡镇敬老院活动策划关爱敬老院老人活动策划书

敬老院的员工工作计划 第7篇

一、建设目标及任务分解

目标任务:各镇人民政府是农村敬老院建设的责任主体和管理主体,要把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和农村敬老院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2012年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建设床位数不低于本镇五保供养人员的50%,其中五保供养人员的集中入住率不低于床位数的90%。同时,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应做到内部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善,管理规范,五保对象满意。

任务分解:根据各镇申报情况,结合各自实际,经县民政局、财政局审核并报县政府确定。2012年度全县新(扩改)建床位872张,任务分解到8个镇,分别是:镇200张、镇200张、镇62张(上述三镇均为县2012年重点建设项目)。

二、建设原则和形式

原则:坚持以各级财政投入为主,镇政府配套为辅,整合资源,规范程序,完善功能,满足需求。具体做到: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招投标,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强化监管,分项目实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

形式:一是以新建敬老院院民住房为主;二是整合资源,对撤并乡镇后能置换的办公室、学校等适当进行改扩建;三是对原有的敬老院进行适度改扩建,尽可能的增加床位数。

三、投资规模及建设标准

(一)投资规模:根据县政府关于2012年度全县敬老院建设的意见,2012年度全县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的投资计划是1400万元(包括省及县财政两级投资)。

(二)建设标准:

1、布局。原则上敬老院建设选址应临近镇人民政府驻地或居民相对集中居住区,确保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卫生清洁、治安良好。

2、占地面积。新建或扩建100人左右的镇敬老院,院区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亩(含生产基地),要保证人均菜地亩。

3、床位数量。新建、扩建或改建的镇敬老院,居室每间入住2人。

4、居住房标准:五保对象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通风透光。新(改扩)建为走廊起脊房,开间米,宽米(包括走廊)圈梁以上墙檐高米,砖木结构,砌二四墙、砂灰口、一门两窗〔含内外粉墙、刮涂料、通电、通电视信号、通水(仅指带卫生间的房间)、吊顶及室内灯饰〕。楼房建筑为两层,标准按图纸设计施工验收,建房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要求和国家强制性规定。

5、供配电、照明设施应确保质量安全

(三)设施功能标准:

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节约成本、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要求建设,做到通电、通水、通路、通电话。

1、基础设施。辅助用房床均建设面积4平方米,设置值班(办公)室、厨房、餐厅(文体娱乐室)、储藏室,衣物储备库、医疗(保健)室,适度活动场地、洗碗池(棚)、洗衣(缝)室、洗浴室和公厕及一定规模的种养殖场地。物品用具齐全、实用统一,卫生设施清洁、方便,公共服务设施齐全,生产基地科学配套。

2、院容院貌。要做到经济实用、生活方便、环境适度美化绿化亮化,生活区与生产区分设。

3、院办经济。基本做到蔬菜、肉、禽、蛋、鱼实现自给自足或自给有余。

四、项目建设与管理模式

项目建设以镇政府为主体,按照工程建设的规定,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县民政、财政部门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全程督办,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按照工程合同及进展监督拨款。敬老院所需配套的生活用品用具,由镇组织按政府采购程序统一采购。

五、实施步骤

2011年10月初召开全县动员会议,布置任务,各镇(场)街道办事处自愿申报;10月中旬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实施方案,落实镇(场)承诺,进行项目选址论证,科学编制规划;确定今年床位数梳理,对主体工程和辅助工程进行资金测算,细化实施方案。

11月下达建设明细计划,统筹规划设计及审批,进入招投标程序、聘请监理和质检人员。12月签订施工合同和县、镇政府关于敬老院建设责任书。及时开工建设,工期一般不超过90天,工程分阶段验收,有建设任务的镇要确定一名党政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同时要指定一名专兼职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督察员、资料员。中标企业、项目经理、技术员、监理、质检等有关人员要到岗到位,尽心尽职,县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将定期不定期对各项目单位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同时要做好入住老人的摸底登记和思想政治工作,精心做好入住前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其中作为市2012年第二季度经济工作调度会看点之一的镇敬老院要率先进入规划设计、招投标程序,确保年前全部完成建院基础工程。

凡有新(改、扩)建任务的镇要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开工建设,确保五月上旬主体、附助工程全部完工。五月底办好室内物品用具采购和交竣工验收手续及决算审计工作。六月份摆放好物品用具,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优选准配强敬老院管护人员,确保五保对象入住到位,进入常态化管理。7月份要加强对入住人员的培训教育,在巩固、完善、创新、提高上狠下功夫,确保市、县领导实地检阅和市、县半年制检查取得圆满成功,从而不断提高办院水平,争创星级敬老院。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凡有建设任务的镇要抢抓建院机遇,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尊老、爱老的时代风尚,精心组织,细化量化,确保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顺利实施,管理进一步规范,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书记、镇长为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为项目建设的具体负责人、具办人,要强化时间观念,强化质量意识,倒排工期,靠前指挥,确保敬老院建设按序时进度顺利推进。

2、目标考核。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是省、市、县民生工程建设的重点项目之一,县民政局将成立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督查领导小组,全力指导支持各项目单位和中标企业的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对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较好的镇,将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的镇将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迎头赶上,敬老院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县民政局对有关镇2012年度“五保关爱”工程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3、强化管理。各项目实施主体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院内各项管理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确保为施工企业提供良好宽松的施工环境,从而不断提高全县集中供养工作整体水平。

七、严格计划管理

各建设单位必须按计划方案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变更建设内容,本实施方案将作为项目验收的计划依据。对擅自扩大建设内容的单位,扩大部分所需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敬老院的员工工作计划 第8篇

为认真贯彻_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加快实施民生工程,构建*谐社会,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推进全县敬老院建设*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农村五保对象是最困难的弱势群体,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实行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提高五保对象保障水平,是“以人为本”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农村老有所养目标,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设目标*计划

从20*年开始到20*年,通过3年的努力,到*末,全县新建*扩建敬老院18所,使全县每镇拥有一所中心敬老院,每所敬老院平均入住老人在150人以上,全县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总数由现在的590人增加到3000人以上,集中供养率由现在的达到70%。实现符合入院条件、本人愿意进入敬老院的老人均可入住养老,使我县敬老院建设,布局合理,环境宜居,功能配套,形成规模,真正成为五保老人的生活乐园。

具体分年度计划:20*年全县敬老院新扩建房屋675间,新入住五保户**人,供养对象总数1580人;2009年全县敬老院新扩建房屋300间,新入住五保户540人,供养对象总数2140人;20*年全县敬老院新扩建房屋4*间,新入住五保户750人,供养对象总数3050人。

三、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各镇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敬老院建设,把这项工作作为重点民生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各镇要担负起敬老院建设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围绕既定目标,分年度细化任务,逐项抓好落实。

2、科学规划。敬老院建设要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做到与新农村*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与推进民生工程相结合,尤其要与灾区五保户倒房重建相结合。敬老院的水、电、路等配套设施要统一规划,结合农村安全饮水、农网改造、村村通水泥路、改水改厕、农村能源等工程统筹安排。

3、加大投入。县政府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新建敬老院按县政府《关于加强敬老院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政[2007]47号)文件精神给予补助;对因灾倒房的五保户实行敬老院集中建房、集中供养,其倒房重建补助经费也相应补助到位,集中使用。各镇要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捐助活动,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敬老院的员工工作计划 第9篇

今天县委、县政府决定在这里召开全县农村五保供养暨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会,其目的是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省、市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会精神,加强我县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进一步提高五保供养和敬老院管理水平。根据会议安排,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我讲几点意见:

一、对前段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认真开展五保排查,实现应保尽保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省、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确保五保供养对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安岳县民政局、安岳县财政局、安岳县监察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摸底调查活动的通知》,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从7月16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我们历时108天,对全县69个乡镇9942户五保对象和73791名特困群众进行了全面排查、登记。通过严格的逐户调查,全县现有五保供养对象9797名,占农村总人口的7‰,新增五保对象1373人,取消不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对象1518人(含死亡对象)。

1、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三个落实”。一是组织落实。成立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摸底调查活动领导小组”,即以县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救灾救济股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摸底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全局职工实行包片责任制,每组成员负责2个原管委辖区;各乡镇民政与社事办(综合办)认真负责,狠抓摸底调查工作。二是政策落实。这次排查严格以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为依据,接受群众监督,既杜绝了以资金定五保数字,以数字定五保人头的做法,又防止了少数地方违背政策将不符合条件的村民纳入五保供养范围的现象。三是督查落实。在认真搞好排查的同时,针对群众有异议的对象,组织工作组进村入社现场评议,直到群众满意。我局对五保供养对象超过总人口10‰的11个乡镇进行了解剖调查,取消了不符合政策的对象享受五保供养金。

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群众“四个清楚”。民政局下发专门文件进行宣传发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统一工作步骤。同时,我们还通过县法制宣传展版、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申请条件、申报程序及申请所需相关资料等内容,让群众知晓五保供养条件、供养标准、供养方式、供养内容等方面的政策规定。

3、强化排查质量,严格把好“四关”。为强化排查质量,在排查过程中,我们采取访、问、查、核四结合的办法,严格把好四关。一是把好对象关。严格将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三种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纳入五保供养对象。二是把好政策解释关。凡涉及到五保供养工作的相关政策咨询及矛盾调处等,全县上下统一口径,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解释,既做到咨询群众明白,又能按政策规定办事。三是把好审核审批关。排查工作严格按照本人自愿申请、村民代表民主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组织实施。对不符合条件,没有经过评审或群众有异议以及没有调查人签字的,严格实行复查制。在经过复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方可办理审批手续,使五保供养管理更严格、科学,更公正、透明。四是把好接待关。县民政局开通了一部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的举报和监督。并安排1名同志专职负责处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举报接待工作,对群众的举报、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扎实推进敬老院建设,提高供养水平

2005年底,全县共有农村总人口万人,农村已纳入五保供养的人数为9896名,占农村人口的‰,其中,在农村敬老院集中供养的581人(含五保集居点128人),集中供养率为。全县有敬老院49所,共有床位807张,床位利用率;五保集居点13个,床位134张,床位利用率。敬老院建筑总面积为16048m2,集居点建筑总面积为2216m2。2006年,全县修建五保集居住点15处,新建、改造和维修敬老院18所(含省市项目5所),新增床位715张,可入住五保人员715人。2007年,全县修建五保集居住点12处,新建、改造和维修敬老院13所(含省市项目1所),新增床位507张,可入住五保人员507人。通过两年来的建设,截至2007年10月底,全县农村已纳入五保供养的人数为9797名,占农村总人口的7‰,其中,农村敬老院可入住2163人(含五保集居点400人),集中供养率可达到。由于敬老院内部设施无法按时到位、个别乡镇敬老院未及时组织五保老人入住等原因,现实际入住五保老人1138人,床位利用率仅;全县还有19个乡镇无敬老院(即石桥铺镇、石鼓乡、人和乡、天马乡、来凤乡、悦来乡、云丰乡、东胜乡、毛家镇、坪河乡、永顺镇、横庙乡、高升乡、瑞云乡、两板桥镇、协和乡、天林镇、大埝乡、朝阳乡)。

近年来,县政府为新(改、扩)建的农村敬老院和五保聚居点统一购置了彩电、洗衣机、床、衣柜、书桌、被套、蚊帐、开水瓶等日常生活用品。各乡镇党委、政府在抓好敬老院硬件建设的同时,还狠抓了以加强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为主要内容的软件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院长负责制,并狠抓了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二是抓好自我创收,各乡镇敬老院都动员工作人员和有劳动能力的五保老人开展种菜、养殖和加工等劳动,使他们的身体得到锻炼,丰富了日常生活,又增加了敬老院的经济收入,提高了老人的生活水平;三是努力改善老人善食条件,坚持做到花样翻新,饭菜可口,尽一切努力,让老人吃得饱,吃得好;四是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各乡镇敬老院经常有学生、文艺演出队、企事业单位、机关等社会各界人士对老年人开展无偿服务,使他们充分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和党和政府的关怀。通过我们的不断努力,我县龙台镇敬老院被省民政厅命名为省二级敬老院。今年,我县林凤镇敬老院正积极争创省一级敬老院,姚市镇敬老院、通贤镇敬老院正积极争创省二级敬老院。同时县社会福利院也正在实施扩建,可增加80个床位。

在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还应当看到我县的五保供养工作,仍还存在不足的地方,比如个别乡镇五保供养对象不准确,供养标准未按规定发放;全县集中供养率偏低,现有敬老院床位利用率低;敬老院建设资金不足,敬老院空白乡镇多;多数乡镇敬老院管理、护理人员未落实,敬老院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急需我们加以解决。

二、落实政策,认真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一)健全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审批制度

1、明确对象范围,坚持申报程序。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三无”对象),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可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具体的五保供养对象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无儿无女,鳏寡孤独的“三无对象”;二是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无儿无女,鳏寡孤独的“三无对象”,并且取得县残联批准的一级和二级肢残、盲残、智残和精神病一级《残疾证》的;三是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父无母,无法定抚养、扶养人(或法定抚养、扶养人无抚养、扶养能力)的;正在学校读书的,可供养至读书结束。

符合以上五保对象条件的,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对符合《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县民政局审批。新增五保对象每年审批一次,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从次年1月开始兑现五保供养金。

2、坚持“八个严禁”,推行阳光五保。各乡镇要坚持“应保尽保”的原则,把所有符合五保条件的农村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坚决禁止瞒报、谎报、错报、漏报。在审批五保对象时务必坚持“八个严禁”,即严禁将不符合法定年龄的纳入五保供养范围;严禁将有独女远嫁他方的纳入五保供养范围;严禁将农村有女的特困户纳入五保供养范围;严禁将五保供养、农村低保和临时救济政策混淆使用;严禁将不是规定范围内的“三无”残疾人纳入五保供养;严禁将超过法定年龄又没在校读书的继续纳入五保供养;严禁将属于供养范围的残疾人而没有《残疾证》的纳入五保供养;严禁将不愿意当五保户本人没有申请的纳入五保供养。五保供养对象实行台帐管理,每年12月各乡镇民政与社会事务(综合)办对本辖区五保供养对象变动情况进行统计并上报县民政局,对病故、迁出或身体康复等不再需要保障的要予以注销。要坚持把五保供养工作作为乡镇政务、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二)统一全县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从2007年7月1日起,我县农村五保供养金标准为:敬老院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供养金为每人每月160元(现以提高到175元/人.月);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对象供养金为每人每月80元,无地的散居五保老人另由本社群众提供粮食600斤。

(三)坚持五保供养资金财政保障

我县继续实行五保供养经费(不含住房方面的费用)统一由县级管理,纳入“县级财政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封闭运行。县财政局每月要将五保供养金拨付到各乡镇民政经费专户,各乡镇民政与社会事务(综合)办负责造具享受供养的五保对象花名册,由乡镇信用社实行按月上卡直发,五保户每月直接到指定信用社领取供养金。五保供养经费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并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对截留、挪用和违规使用农村五保供养金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法规、政策从严处理。

(四)认真做好散居五保供养工作

对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实行“扶助代养”制度,由村民委员会、受委托的扶养人和五保对象签订“扶助代养”协议,确定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落实服务责任制和帮扶措施。散居农村的五保老人由其家族、本院子或本社健壮人员扶助和供养,以解决五保老人生病期间的起居、饮食、请医拿药以及负责挑水、打米等重体力劳动,随时给予精神慰藉和生活关照。经村民委员会同意,五保老人去世后,其家庭财产和林木柴山归扶助供养者所有。有关村民委员会、扶助代养人员要与散居五保户签订扶助代养协议书,明确权利、义务。要加强对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服务,村委会对散居五保供养对象的服务负有主要责任,要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对散居五保户的住房问题可采取多种形式解决:一是对散居五保户身体状况较好、有一定劳动能力、住房条件一般的,可采取给予一定的资金进行房屋维修;二是对散居五保户身体状况较好、有一定劳动能力,但房屋已成危房,可采取以社或以村为单位,利用闲置资产修建五保定居点进行安置;三是对身体状况较差、自理能力弱、住房已成危房的,可安置到敬老院安享晚年。

(五)搞好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医疗救助

把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全部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范围,应由个人缴纳的“参合费”由县民政局资助。因患大病经新型合作医疗报销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有困难并影响基本生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县民政局根据“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审核的应报销的医疗费总额,减去该医疗中心已报销部分,剩余金额再按《安岳县城乡医疗救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标准给予救助。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后的剩余部分由乡镇人民政府解决,切实解决五保老人看病难问题。

三、明确任务,积极搞好农村敬老院建设

(一)明确建设任务

根据省、市政府安排,我县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以2005年底为基数,2006年底达到15%;2007年底要提高到20%以上,到2010年底要达到35%以上,力争突破40%;近五年我县还需要维修改造(扩建)敬老院35所,改建敬老院12所,新建敬老院19所,新建五保集居点120所,新增床位3660张,新增入住五保对象3660人。其中:2008年拟新(改、扩)建敬老院6所,维修敬老院6所,新建10个五保集居点,新增床位350张,新增入住五保对象350人。2009年拟新(改、扩)建敬老院6所,维修敬老院5所,新建10个五保集居点,新增床位450张,新增入住五保对象450人。2010年拟新(改、扩)建敬老院8所,维修敬老院5所,新建10个五保集居点,新增床位450张,新增入住五保对象450人。经排查,通过改造能作村五保集居点使用的闲置村小85所。各乡镇要认真搞好规划,在三年内达到每个乡镇有一所敬老院和五保集居点,力争2010年末实现乡乡镇镇建有敬老院。

(二)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的途径

各乡镇政府要认真组织农村五保老人入住敬老院和集居点,把现有空闲的床位住齐住满。要对敬老院闲置的房屋打紧安排,增加床位多住人员;同时,要对敬老院或五保集居点现住有的房间进行清理,在做好工作的前提下,每间房间现住一人变为住两人或多人,以此提高敬老院和五保集居点的利用率,减少投入。无敬老院的乡镇要积极筹资新建敬老院或五保聚居点,要充分利用闲置资产改造成敬老院,对现有敬老院规模过小的要有条件的扩建;要重点加大五保集居点的建设力度,要充分利用闲置的村小,改造成五保集居点。

(三)扎实搞好农村敬老院和五保集居点建设

1、敬老院和集居点建设标准。新建敬老院床位不少于40张/所,面积不少于480m2;改扩建的敬老院床位不少于30张/所,面积不少于360m2;新建五保集居点床位不少于10张/所,面积不少于150m2。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敬老院要按每个入住人员不低于12平方米,新建五保集居点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建设,要住得下、分得开、功能齐全、安全适用、符合卫生标准、符合建筑质量安全有关规定。

农村敬老院和五保集居点的内部设施要求:每个五保老人具备“六有”,即:有一张床(带棕垫)、有一个衣柜、有一张桌子(书桌)、有棉被、有蚊帐、有开水瓶,每处敬老院配置一台彩电、一台洗衣机,每处集居点配置一台彩电,农村敬老院有适度的绿化带和活动场所,要有蔬菜地和畜禽养殖场地。

2、编制计划,落实经费。每年初,由各乡镇上报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维修敬老院和改造闲置村小为五保集居点的计划,由县民政局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提出建议上报县政府,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当年敬老院和五保集居点的建设任务。被确定新建、改建、扩建、改造敬老院的乡镇,要编制专题项目报告书报县财政局进行投资评审,确定投资规模。一旦确定建设投资规模,严禁任何单位超标。为规范管理,敬老院和集居点的室内设施由县民政局编制采购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由县采购中心统一购制。

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敬老院建设的主体。各乡镇要加大敬老院的建设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投入敬老院建设。要广泛发动党团员、干部、民兵及广大群众捐款捐物、帮工帮料、投工投劳。

3、积极实施好今年五保聚居行动。今年,全县将新建、改建农村敬老院7所,维修敬老院6所,新建五保集居点12处,新增床位507张,确保敬老院集中供养率达到20%以上。2月,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敬老院、五保集居点建设的乡镇进行调查核实,确保选址科学合理。3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了《关于下达2007年农村五保集居点和敬老院建设计划的通知》(即安府办发〔2007〕17号)。对敬老院、五保集居点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进行投资评审,由发改部门立项。4月18-20日,县民政局与财政局一起到有建设任务的乡镇实地进行投资评审,核定了该项建设工程的投入资金。4月25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农村五保集居工程和敬老院建设项目工作”动员会,就此项工作进一步作了安排部署。截止2007年10月底,农村五保集居工程完成11处,新建、改建敬老院完成5所,维修敬老院完成5所。11月30日,市县敬老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检查验收,对敬老院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县五保集中供养工作大局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和处罚,并在新闻媒体曝光。

(四)明确优惠政策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敬老院建设(含新、改、扩建)和五保集居点建设,涉及规划和_门的城市建设配套费及其它行政性收费全免、设计费按低限减半收取,房管部门收取的费用(含工本费)全免,国土部门的行政性收费(含工本费)全免,林业部门收取的费用(含工本费)全免;涉及水务、电力、卫生防疫等部门应收取的各种规费(包括工本费、手续费等),按“灾后重建”的有关规定一律免收并简化各种手续;涉及税务部门的税收按有关规定执行。每个敬老院或集居点的沼气池建设纳入农村能源建设项目。

四、规范管理,全面提高农村敬老院服务水平

要全面提高农村敬老院的服务水平,应突出“五抓”:

(一)抓敬老院的服务

这个问题迫在眉睫。我们不能等敬老院建设好以后再来提这个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克服“重建设、轻管理”倾向,因为敬老院扩建、新建完成以后,入住老人数将从581人提高到3660人。三千多名老年人进了敬老院,我们单单把敬老院盖好是不够的,必须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在这个方面,我们要实现“一个提升,五个变化”。“一个提升”就是要全面提升五保老人的生活质量,改变五保老人的生存环境和精神面貌。“五个变化”,第一个变化是要衣食无忧。改变过去五保老人供养资金到位难、日常生活料理难这样的情况,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一日三餐要荤素搭配,保证生活稳定。第二个变化是居住条件要改善。低矮、阴暗、破旧的房子必须改造,敬老院的房子必须宽敞、明亮、整洁、舒适。要设有电视房、娱乐室,居室内要统一配置生活用品,建好厕所。要把发展沼气和改厕、改圈、改厨结合起来。第三个变化是要老有所医。过去五保老人医疗基本上没有保障,小病拖、大病捱。要积极联合_门兴办敬老院的小诊所,做到小病不出院,大病有人管,或者和附近的小诊所联合。要把农村医疗救助优先用于五保对象,优先用于居住于敬老院的五保老人,优先为五保老人交纳新型医疗合作费用,解决好老人的看病问题。第四个变化是要消除五保老人的心理孤独。五保老人最大的困难就是缺少交流,心理孤独。我们要利用敬老院这个阵地,把它变成一个大家庭,让五保老年人们从一个封闭的个体融入到一个相对开放的大家庭中,一起生活、一起娱乐、学习、劳动,互相了解、互相交流,增强对生活的信心。第五个变化是要老有所为。因为五保老人相当一部分还有劳动能力,应该根据老人的自身状况和特点、特长,把他们分别编入生产、生活互帮互助小组,组织他们开展劳动,参加文娱活动,种花种草,学习琴棋书画,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使老年人在参与劳动和学习中,既锻炼了身体,又陶冶了情操、充实了生活、增加了收入、增进了团结、体现了价值,实现老有所为。

(二)抓队伍建设

1.坚持敬老院院务自主管理,实行院务自治。敬老院应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成员经敬老院入住人员民主选举产生,其中供养人员不得少于二分之一。院务管理委员会下设护理服务、膳食管理、生产经营、环境卫生、安全保卫、财务管理等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办院方针、原则,审议院内重要事宜,监督、检查院长和护理人员工作。

2.选好配强敬老院院长和护理人员。要选择政治素质高、为人正直公道,尊老爱老、乐于吃苦、甘于奉献、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较好的服务态度,同时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服务技能,具有较强工作能力的人担任敬老院院长和护理人员。鼓励乡镇社会事务中心干部、敬老院所在村社的干部兼任管(护)理人员。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实现所有敬老院都配齐管(护)理人员。一是明确管(护)理人员的配备人数:入住10—30名五保老人的敬老院配管(护)理人员1名;入住31—50名五保老人的敬老院配管(护)理人员2名;入住51—80名五保老人的敬老院配管(护)理人员3名。二是严格管(护)理人员聘请程序。对拟聘请的农村敬老院管(护)理人员由乡镇民政与社会事务(综合)办向敬老院推荐,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民政局、县劳社局共同审定,再由敬老院与聘请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协议签订。各乡镇敬老院未经县上批准不得聘请管护人员,管护人员名单必须在今年11月20日前报县民政局救济股。三是给予敬老院管(护)理人员每人每月误工补助400元,所需经费县财政承担70%,乡镇政府承担30%。四是建立健全敬老院管(护)理人员考评机制。要建立健全敬老院工作人员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完善岗位职责,按岗定人、按岗定责。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敬老院院长、护理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半年信任度测评。对年度考核不称职,或者连续两次信任度测评达不到60%以上供养对象信任的敬老院院长和护理人员,应予解除劳务关系。

(三)抓制度建设

1.敬老院实行“统一财务、统一伙食、统一活动、统一劳动、统一管理”的内部管理制度。统一财务就是每月的五保供养金要以敬老院为总账户管理,除统一发给供养人员“零用钱”外(零用钱20元/人.月),不得将供养金发给个人;统一伙食就是敬老院统一煮饭、入住人员统一用餐,不得出现入住人员单独煮饭现象;统一活动就是由敬老院统一组织学习、锻炼身体、开展文体等活动;统一劳动就是由敬老院统一组织开展适合供养人员身体状况的生产、经营等劳动,对参加劳动的给予一定的补助;统一管理就是由敬老院对供养人员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内部事务等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乡镇敬老院实行“五统一”管理问题,在今年12月底前必须全面完成,我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不实行“五统一管理”的乡镇敬老院。县上对管护人员不解决经费,对敬老院不安排资金。

2.要建立健全敬老院日常管理制度。各乡镇民政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五保对象为本”的服务理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本人和敬老院双方签定入院协议,对象入住后敬老院应当为其建立档案卡片。所有敬老院都必须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膳食管理、生产经营管理、文体活动管理、卫生管理、安全保卫、护理服务、请销假等院务管理制度。有条件的敬老院可以设立医务室,解决五保老人医疗难问题。

3.注重发扬供养对象主人翁精神。制定并完善院民守则,明确供养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组织供养对象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院务管理、生产经营和文体活动,丰富其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倡导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的好风尚,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积极探索供养对象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供养对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划分环境卫生责任区和室内卫生包干区,建立环境卫生和室内卫生责任制。做到敬老院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院容院貌干净整洁,物品摆放统一有序,住房亮堂无灰无味,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民主管理规章健全,无任何安全事故。

(四)抓等级创建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_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使敬老院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管理。根据省民政厅的要求,省里制定了等级敬老院标准,决定从2006年开始在全省农村敬老院中普遍开展等级管理工作,以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保障收代养对象的吃、穿、住、医、葬。等级达标的“标准”比较全面,要求比较高。还达到省上规定的敬老院标准,经验收由省上给予补助奖励。因此,各乡(镇)要认真分析本地敬老院的具体现状,根据各自条件,制订切实可行的规划,认真开展这一工作。通过开展创建,力争到2010年全县的中心镇(原区所在地的镇)达到一级敬老院,部分建制乡镇达到二级敬老院标准。

(五)抓院办经济

大力发展敬老院院办经济是改善院民生活,提高敬老院自我发展能力,减轻政府财政负担的有效途径。要鼓励和安排供养人员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经营活动,并根据生产和经营效益给予适当报酬。各地要在落实好国家供养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敬老院创新思路,发展生产,以副补院,力争蔬菜、副食品自给,并获取一定的生产、经营收入,不断提高供养人员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