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实用4篇)

时间:2023-11-07 12:58:24 作者:admin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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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南宁市审计局关于做好审计项目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南审发〔2020〕66号)要求,我局在本次审计中被发现3个问题,涉及预算支出不够均衡、未按规定在定点机构采购印刷服务、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等。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审计工作,并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了审计所发现问题,决定严格按照要求尽快整改有关情况。目前,我局已将审计整改问题清单中提及的问题整改完毕。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截至2020年4月8日,我局应缴未缴利息收入共元。经审计提出后,我局已将上述款项上缴财政。(详见附件)。

(二)预算支出不够均衡。我局2019年全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元,其中2019年12月预算支出元,占全年支出。经审计提出后,我局在10月26日办公例会上通报了此问题,督促各科室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用款计划管理,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的计划性和均衡性。(详见附件)。

(三)未按规定在定点机构采购印刷服务。截至2019年末,我局2019年1月至12月在非定点机构采购印刷服务,共计10609元。经审计提出后,我局在10月26日办公例会上通报了此问题,要求各科室严格遵守印刷服务定点采购相关规定,制定《南宁市投资促进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若干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我局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印刷服务实行定点采购。(详见附件)。

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财务核算与管理

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增强财务制度执行理念,提高财务制度执行力。建立科学的财务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检查。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严格落实预算执行评估、评价制度,跟踪了解各科室预算执行的进度和成效,加强预算收支执行的分析。对预算执行不力的科室,采取公开通报、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挂钩等方式,督促及时整改。

(三)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管理

涉及政府采购的预算项目,必须在政府采购的定点供应商进行采购,不得随意选择供应商,各科室在制定采购计划方案时必须经过财务审核并出具财务意见,确保政府采购项目支出规范执行。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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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_会报告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19年8月14日,县十五届_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五华县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做好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县委、县政府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整改责任单位认真组织整改工作,同时要求县审计局组织力量跟踪检查整改结果。县审计局和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县_会审议意见,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同时以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审计机关认真落实跟踪督促责任,促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县审计局根据每个审计项目查出的问题、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列出清单,对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情况建立审计问题整改台账,实行动态跟踪管理,督促整改持续落实到位。

(二)有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整改单位专题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对账销号,逐项逐条落实。及时跟踪整改进度,按时报告整改情况。同时,深入剖析问题原因,认真研究采纳审计建议,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五华县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截至2020年2月底,绝大多数已经整改到位,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上缴国库、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调整投资计划和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亿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4项。现将2018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的整改情况。县财政局明确今后将按规定完整编制预算,2020年预算已编列股权投资分红591万元。

2.关于预算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少列预算收入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已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全部上缴国库。二是无预算或超预算拨款支出挂账亿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制定方案,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分期分批予以消化解决。2019年通过收回借款、统筹财政存量资金冲销亿元。

3.关于财政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七都至河东工业区公路工程项目推进缓慢,项目资金1580万元仍结存在县财政的问题。县政府已督促有关部门加快工程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现已拔付使用万元。二是对提前拨付至财政专户的资金16245万元,县财政局已全部收回国库。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已按要求进一步细化了预算编制,将体育活动经费编列到基层单位和具体项目。

2.关于财政财务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问题,县广播电视台等5个单位已将国有资产收益等非税收入万元如数上缴县财政。二是违规发放津补贴的县民宗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已如数追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万元。三是对部分公务支出未按规定实行银行转账或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问题,岐岭镇等11个单位已在2019年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支出报销手续,并按要求实行公务卡结算或银行转账。

3.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棉洋镇等10个单位已将新增固定资产万元补登记入账。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县人民医院升级改造项目增加投资亿元未按规定履行项目变更审批手续的问题。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调整为政府直接投资模式,并已由县发改局对建设内容作批复调整。二是84间建成的村卫生站目前巳基本投入使用。三是2018年有47个村卫生站医生仍未享受村医补贴问题,县财政局现已核发44个行政村村医补贴万元。

(四)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资金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山区农村教师补助方案不够完善的问题。我县重新制定了《五华县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调整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补助资金的发放范围和标准。二是对农村寄宿制学校规划建设项目推进缓慢,建设资金1774万元仍结存在县财政的问题。县教育局已加快项目推进,截止2019年11月,已拨付使用资金万元。

2.关于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棉洋镇中心小学、双华镇中心小学已将非税收入万元上缴县财政。二是华阳镇中心小学、双华镇中心小学已收回有关人员违规领取的津补贴和其他费用万元。三是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的问题,郭田镇中心小学等4间学校已在2019年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报销手续,并按要求公务支出实行公务卡结算或银行转账。四是棉洋镇中心小学、双华镇中心小学已将新增固定资产万元补登记入账。

(五)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工程造价结算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县公路局已追回2个工程项目多计的工程造价万元。

2.关于项目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县公路局对违规列支的工程项目费用万元已调整有关会计科目,收回了工地管理人员违规领取的油料补助万元。

(六)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安流镇等4个单位已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制度,明确集体议事决策范围、经济事项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等。二是棉洋镇等6个单位已规范重大经济决策会议记录,对决策方式、班子成员意见等决策过程进行记录。

2.关于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棉洋镇已归还违规借用的车辆,岐岭镇对无定编车辆已进行拍卖处置, 处置收入万元已上缴财政。二是益塘水库管理处等5个单位已全部收回有关人员违规领取的津补贴万元。

3.关于工程项目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原县城综局、安流镇多付的工程税费万元巳足额收回。

三、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对审计机关提出的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编制及其执行的精准性、进一步加大对政府债务的管控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审计问题整改责任制的审计建议,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已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相关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关于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编制及其执行精准性的建议。县财政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体系,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严控部门预算年中追加。进一步细化了预算编制,努力提高预算到位率和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同时强化对项目资金的跟踪督导,合理调度资金,多措并举加快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政府债务的管控力度的建议。一是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专题会议研究对策。二是县财政制订了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工作方案,积极筹集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三是依托财政部门隐性债务统计监测平台,加强重大建设项目的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建立完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合力化解风险。四是县财政采取措施分门别类清理消化暂付款项,切实减少挂账规模。同时,用足用好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切实提高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关于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审计问题整改责任制的建议。一是县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计整改工作,少辉县长对此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各镇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二是县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四、个别尚未整改到位问题、原因分析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由于体制机制改革有待深入、地方经济环境有待改善以及历史遗留等原因,部分问题的整改仍在持续推进,尚未整改到位。主要有:

(一)有些问题客观情况较复杂或外部条件尚未成熟,整改工作需要持续统筹推进。如县财政历年已拨付未列支出挂账资金数额较大短时间内难以清理消化的问题,因受地方财力限制,只能通过不断筹集资金逐步进行清理消化。

(二)有些问题涉及部门间沟通协调,推进项目建设需要一定时间履行必要程序。目前,联动综合促改机制尚不够完善、协调配合力度不够,影响整改的效率和效果。如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点多、面广、线长,涉及立项、规划、审批、土地征收、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多个环节,需要统筹各方合力推进。

对这些问题的整改,相关部门单位已作出安排和承诺。一是加大整改力度。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分类梳理,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堵塞漏洞。从源头上解决屡审屡犯问题,各部门在纠正审计发现问题的同时,还要重视对存在问题的分析和研究,深入查找管理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三是加强跟踪督促检查,加大考核和问责力度。审计机关将继续加强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将审计整改纳入政府督办事项,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情况的考核和问责力度,健全审计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及其他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把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选拨、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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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11月24日在吉林省第十三届_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吉林省审计厅厅长赵振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政府委托,向省_会报告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0年7月28日,省十三届_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工作报告给予充分肯定,要求扎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增强审计整改实效。省政府认真落实省人大、省委审计委员会相关要求,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景俊海省长、吴靖平常务副省长等省领导多次在专项审计报告、审计要情和审计信息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地方和相关部门列出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按照省人大和省政府的要求,省审计厅进一步完善了审计督促整改工作机制,对报告反映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健全整改台账和电子档案,实行销号管理。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省审计厅对省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查出问题印发审计建议函,要求各部门认真对照、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完善内控制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细化任务分工,将整改工作纳入部门重点任务,实时跟踪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到位。

从整改情况看,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7个方面426个问题,389个已整改、问题整改率,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14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未将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计数亿元提前告知下级政府的问题,省财政厅会同主管部门提前做好资金测算,细化预算编制,加大专项转移支付提前告知力度。

2.对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亿元年初没有编列到具体项目的问题,省财政厅通过约谈等形式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执行,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审核论证等工作,切实将年初预算安排细化到具体项目。

3.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等10项中央专项资金亿元未及时下达,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等7项省级专项资金亿元未按规定时限下达的问题,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转移支付管理,督促省直有关部门及时提供资金分配意见。

4.对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部门项目支出万元当年未下达的问题,已下达万元,其余资金通过年末收回省级总预算统筹使用等方式整改。

5.对省级乡村振兴等4方面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未完全到位的问题,省财政厅积极研究破解阻碍整合的办法,协调涉农相关部门在分配省级资金时合理确定任务清单,不断提高指导性任务资金比例。

6.对未建立相关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规范和标准的问题,省财政厅明确工作重点,组织省直部门系统编制支出定额标准。

7.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亿元支持方向较为宽泛,重点还不够突出的问题,省发改委进一步明确支持方向和重点,统筹采用项目法、因素法,加大对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项目的支持力度。

二、省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未将下属单位收入6506万元纳入年初预算的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将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等方式整改;项目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万元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通过扎实准备、提前启动,做实政府采购预算等方式,实现应编尽编。

2.对预算执行率未达85%和项目支出当年未执行完毕的问题,项目预算已全部执行完毕,结余资金已收回财政;一般性支出未在年初预算基础上压减5%的问题,相关部门严格按规定压减支出预算,公用经费定额压减达到10%。

3.对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等问题涉及资金万元,其中万元已上缴财政,其余资金通过调整收费标准、停止收费、协调财政部门等方式积极整改;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等问题涉及资金万元,相关部门和单位通过完善政府采购程序和内容、强化预算支出管理等方式整改;对外出租房屋未经财政部门审批、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基本户转账等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报送省财政厅备案审批、加强账户管理等方式整改。

4.部分高校14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享受学费减免政策、27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享受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待遇、超范围发放国家助学金245人万元的问题,相关高校通过明确减免条件、完成困难学生认定并发放奖学金助学金、规范评审程序等方式整改。

5.部分高校应收未收学生学费和住宿费万元的问题,万元已收回财政,其余万元正在积极催缴;多收学生网络服务费万元、未经审批办班收费万元的问题,相关高校已采取停止收取费用、停办培训班等方式整改。

6.部分高校少计收入、应收未收合作办学收入等问题涉及资金万元,相关高校通过收回资金、催收欠款、补记收入等方式整改;对未履行政府采购等问题涉及资金万元,相关高校采取加强项目采购管理、规范收支核算等方式整改;未经审批对外出租房屋、资产未纳入账内管理的问题,相关高校通过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委托第三方评估入账等方式整改。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按照省委省政府和_的要求,审计部门始终坚持“边审边改”的原则,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全力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部门对审计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审计发现的资金拨付不及时、物资管理不规范、相关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在审计期间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医疗保险基金审计。一是未配套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万元的问题,相关市县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之间重复参保1175人的问题,已返还1144人,其余31人已刊发公告待取得联系后予以返还;对未拨付城镇特困人员医保缴费补助万元的问题,医保补助已拨付。二是拖欠定点机构新农合基金万元的问题,已全部支付;个别县新农合基金收支出现缺口的问题,财政部门已安排资金补足缺口。三是未落实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的问题,有关地方正在积极筹措资金;65名低保对象未享受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的问题,45人已发放补贴万元,其余20人正通过公告方式取得联系。

对定点药店套取医保基金万元的问题,相关部门已扣回全部违规基金,取消该药店医保定点资质且三年内不得申请。2名责任人已被当地纪委监委留置。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对未及时下达中央专项资金万元、工程资金万元闲置超过1年的问题,中央专项资金已拨付,工程闲置资金已拨付951万元、收回万元;对逾期未安置回迁住房570套的问题,已完成安置543套,其余27套计划2020年末完成安置工作;对454套保障性住房建成后空置1年以上的问题,已入住28套、签订协议200户,其余226套计划2020年末完成分配;对安居工程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4市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项目已完工、2市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开工;个别县城镇老旧小区及配套设施未完成改造的问题,项目已开工;对280户不符合条件家庭享受补助万元、配租配售房屋48套的问题,已全部清退不符合条件家庭并收回补助资金。

(四)全省惠农补贴“一卡通”审计。一是未开展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少发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的问题,已开展漏报申请工作并补发万元补贴。二是种植合作社和村集体等虚报冒领各种惠农补贴万元、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农村低保等惠农补贴万元的问题,已清理收回并上缴财政万元;乡镇或村干部等私存私放和截留挪用惠农补贴万元的问题,已按原渠道归还资金万元;上述问题相关市县已对112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移送纪委监委处理。三是应纳入“一卡通”管理的惠农补贴万元用现金发放的问题,相关市县通过加强补贴资金监督管理等方式积极整改。

(五)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审计。一是专项资金闲置万元的问题,已拨付万元、上缴财政万元;降低标准发放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和漏报贫困老人入住机构补贴涉及199人的问题,相关补贴已发放。二是“电商镇”“电商村”项目中3个未实施、3个部分实施的问题,上述项目相关市县正在积极推进。对样本企业监测补助费公款私存的问题,已移送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四、三大攻坚战相关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扶贫资金审计。对13人未享受贫困学生雨露计划补贴等教育扶贫政策万元,106人未享受住院提标和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健康扶贫政策的问题,相关补贴已发放;对重复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万元的问题,资金已收回财政,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对部分市县产业化项目因无人承包等原因未产生效益的问题,8个项目已投入使用,1个项目剩余资金万元已收回财政。

(二)污染防治审计。对未按期完成83座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任务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改造;未按时淘汰20吨以下燃煤锅炉39台的问题,已全部淘汰;对向海保护区核心区95户居民尚未迁出的问题,已完成搬迁、房屋腾退及拆除工作;对污水处理厂建设等12个环保项目未按时完工的问题,10个项目已基本完工,2个项目通过加快土地征收、调整设计方案等方式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对大气污染防治等7个项目建成后未组织验收的问题,已召开项目验收评审会并完成验收;对未编制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未开展绩效评价等问题,已编制实施方案,制定考评制度。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一是对财政运行方面存在的隐患,省财政厅督促相关市县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量财办事,严格执行债务预警和通报制度,做好对债务风险突出市县财力和资金的调度,确保不发生债务风险;二是对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方面存在的风险,各行社全力化解信用风险,按计划清收不良贷款,持续提高资产分类准确性、按计划计提减值准备,启动司法诉讼等追偿程序;小贷公司不断加强逾期贷款清收力度,逐步恢复经营。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方面审计

1.对576名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的问题,已全部清退;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社保补贴万元、就业见习补贴万元的问题,已收回不符合条件人员补贴万元,其余万元已启动相关程序积极追缴;对未及时发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问题,补贴已发放;未及时缴纳1113名公益人员社会保险费的问题,74人已缴纳、61人已清退、224人自愿放弃,其余人员正在办理缴纳工作;超期多发放349名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万元的问题,已停发补贴并追回万元,其余资金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2.对24家不符合条件个体工商户和企业获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万元的问题,已追回21家企业贴息资金万元,3家企业正在完善相关手续;对未及时补充创业担保基金万元的问题,已及时补充;对未收回已代偿逾期贷款万元的问题,已收回万元,其余万元已采取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整改;对5个创业载体项目未达到孵化企业数量和吸纳就业人数等预期目标的问题,通过清退不符合条件企业、积极引进达标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等方式整改。

3.未开展困难企业认定或在岗培训工作的问题,上述工作已开展;向70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职业培训补贴万元的问题,已收回补贴万元,其余万元正在积极收缴;个别县将就业补助专项资金万元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的问题,县财政通过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预算执行等方式整改;2县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计提的职业培训费和职业介绍费结余万元的问题,省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结余资金统筹使用的相关政策。

(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方面审计。对多收取677户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万元的问题,已开展清理返还相关工作,并加强涉企收费审核管理;对应政府承担的中介服务费和专家评审费转嫁给企业承担涉及1184户的问题,相关市县通过将政府应承担的费用纳入预算,退还企业费用等方式积极整改;对未及时清理返还或超规定收取各类保证金万元的问题,已返还万元,其余万元已制定还款方案陆续返还;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未开展业务或支小支农担保额度低于标准的问题,相关机构已调整业务结构加大支小支农业务投放量;对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未按规定下调至以内的问题,6家已下调至以内、2家陆续降低担保费率;对中小企业助保金池贷款业务开展不充分等问题,相关市县通过多渠道宣传助保贷业务、协调合作银行加大贷款力度等方式积极整改。

(三)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政策落实方面审计。对应予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等亿元的问题,省财政厅和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迅速开展结存资金清收工作,截至目前已清理收回亿元。按照省政府意见,省财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各部门对实有资金账户资金区分来源、分类清理,凡属财政拨款资金一律收回省财政;非财政结存资金纳入2021年及以后年度部门预算逐步消化;部门自有收入结余,纳入年度预算优先安排。

(四)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方面审计。对11县粮改饲等33个任务未完成的问题,14个任务已完成、17个任务正在推进、2个任务已取消且资金已收回,对6县秸秆综合利用等10个项目未实施的问题,5个项目已完成、4个项目正在实施、1个项目已取消且资金已收回,上述任务和项目计划2020年末完成;对8县万元涉农专项资金闲置的问题,已拨付万元、已收回财政万元,其余万元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2县将专项资金用于平衡预算等问题涉及资金万元,已按原渠道归还资金;2县超标准发放农机购置补贴、超范围发放死亡人员移民补贴的问题,涉及万元已全部收回财政;个别县2018年建设的温室大棚16栋未投入使用的问题,已投入使用;2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中243眼机井建成后未通电的问题,由于机井位置分散施工存在难度,目前正在积极协调解决;3县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通过筹措资金等方式推进落实。

六、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省70个10亿元以上国有投资项目推进审计。对9个续建项目停工、6个新建项目未开工的问题,7个项目已开工、3个项目已制定融资方案、5个项目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对17个续建项目未按计划推进、3个项目继续推进困难的问题,通过逐步落实资金、重启征拆工作等方式加快项目建设。

(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对高速公路等3个项目多结工程款万元、招标控制价超概算等问题涉及万元,通过扣回多结工程款、严控招标控制价等方式整改;对水利发展建设项目中6个项目未实施、7个项目未完工的问题,11个项目已完工、1个项目已开工、1个项目正在进行征拆;对多预留质保金万元的问题,已全部返还;对49座病险小水库未列入维修计划的问题,已全部列入维修计划,其中20座已完工。

七、国有企业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企业债务余额高、持续运营资金压力大的问题,相关企业采取打造主营业务新的盈利增长点、盘活闲置资产、缩小债务规模等方式,降本增效,减少企业运行风险隐患。对少计财务利息、少提跌价准备等问题,已通过调账等方式整改。

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第4篇

报告指出,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全省审计机关对9529个单位、项目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查出违规金额亿元,损失浪费金额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亿元,应上缴财政资金亿元,已收缴财政资金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亿元,审计核减工程建设资金亿元。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处理案件和问题26件。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整改措施1224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47项,向社会审计结果公告487篇。

报告认为,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部分支出批复下达不及时,支出进度不够均衡;个别支出项目完成预算比例较低,结转下年支出数额较大;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缴库;有的支出管理不够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有待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有待完善;有的税种收入计划未完成;部分社保费和基金计划管理不够规范;有的涉税审批事项审批不够严格;税收征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对14个省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是:3个单位违规收费1293万元;5个单位非税收入3844万元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5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496万元;4个单位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等166万元;4个单位虚列支出977万元;6个单位违规列支570万元;5个单位少计固定资产亿元;4个单位未经政府采购267万元。

对18个省级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开展了内审自查与审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4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亿元;6个单位超预算支出823万元;3个单位未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358万元;2个单位行政经费挤占项目经费238万元;3个单位违规发放福利费、补贴等50万元;3个单位超限额使用现金25万元;6个单位往来款1900万元长期未清理。

下级政府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对西安市、宝鸡市和6个财政省管县人民政府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基层地税部门改变税种和入库级次入库税收;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缴入预算外财政专户;未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少配套财政专项资金;财政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等。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47个省级部门单位2012年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三公经费”支出超预算;部分单位将公务接待费转移到其他项目支出;车辆运行费较高;年均会议次数较多;在会议费中列支其他费用。同时,对20个省级部门2013年1至6月“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情况进行了抽查。结果表明,20个单位“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总额较2012年同期下降28%。

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对7个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或跟踪审计,核减工程建设资金亿元。主要问题是:4个项目超概算、概算外支出亿元;6个项目违规招投标亿元;2个项目超标准购车10辆,价值473万元;2个项目出借、挪用项目资金5780万元;2个项目滞留安置补偿资金等亿元;3个项目因设计变更、运行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资产闲置905万元,损失浪费235万元。

2012年省审计厅组织对5市1区的804个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是:26个项目的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违反招标规定;13个项目自行改变设计;275个项目未经审批超概算建设。9个项目现金支付工程款;6个项目多付工程款、监理费;5个项目不合规票据入账。14个项目滞留建设资金,6个项目建设资金被挪用于其他项目建设。

涉农和民生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

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省审计厅与_驻西安特派办对全省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县安居工程资金预算安排不足,公租房、廉租房租金未及时缴入财政部门,将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支出。149个项目建设开工时“四证”不全,89个项目超标准面积建设。9个县(区)部分保障房分配给不符合条件的家庭,部分家庭重复享受住房保障待遇。

对截至2012年底的渭河流域综合治理整治专项资金及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查出各类违规违纪资金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0个县垃圾处理项目未按要求在2010年底前建成;部分已建成项目运营未达到设计要求;15个县截收污水管网未完全实行雨污分流;41个治污项目因自筹资金困难未能实施。

对91个县(区)2010年至2011年水库移民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12个县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前期费用、弥补工作经费等。15个县级财政滞留欠拨项目资金。37个县配套资金不到位。10个设区市、25个县不同程度地存在直补资金发放不及时、擅自改变项目、项目建设未经招投标等问题。

对10个市、77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区)财政扶贫和扶贫贷款及小额信贷资金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查出各类违规金额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是:52个市、县(区)财政部门少安排配套资金。33个市、县(区)财政部门滞留、欠拨项目资金,21个市、县(区)扶贫部门滞留、欠拨项目资金。14个县(区)扶贫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4个县(区)超贷款额度兑付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对2012年度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审减工程造价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6个市配套资金不到位亿元。二是3个市135个建设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度。三是由于施工企业多计工程量、高套子目,以及建设单位签证不实等原因,造成多计工程造价亿元。

对全省政府收费还贷二级公路截至2012年底的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2009年至2012年,全省政府收费还贷二级公路偿还本金及利息占通行费收入比例低于规定的70%。二级收费公路与其他公路项目相互拆借、占用建设资金、通行费收入等亿元。个别收费站挪用还贷资金支付人员经费等。

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部分县(区)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201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查出的主要问题是:违规向党政事业单位干部发放经营性贷款;向不符合借款条件、抵押物不合规的借款人发放贷款;违规发放多头贷款、关联互保贷款;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企业;违规发放股金红利。

对4户国有企业2011年度资产负债损益进行了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是:少计收入454万元;多计成本1068万元;少缴税费323万元;超核定基数发放工资768万元;违规向企业内部职工集资;少计固定资产7704万元;未按规定使用政府补助资金5922万元。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全省审计机关对230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亿元,其中属领导干部直接责任金额7129万元;查出管理不规范责任金额亿元,其中属领导干部直接责任金额亿元。审计后,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9人。

审计查办经济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情况

2012年下半年以来,全省审计机关共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5件,移送涉案人员19人,涉及金额8572万元;向相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0件,涉及37人,金额亿元。

最近,省政府召开会议,专门听取了省审计厅关于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汇报。省长娄勤俭在肯定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同时,针对审计报告反映情况提出了整改要求。目前,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按照省政府的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审计厅将加强对整改情况跟踪监督,及时报告整改和纠正情况。

针对上述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第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刚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管理体系,继续改进支出预算编制方法,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加强支出项目论证和审核,健全和完善项目库,全面推行项目滚动管理;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安排支出,不得随意调整和变动预算,科学有效地调度国库资金,减少资金沉淀,不断增强预算执行的约束力,规范各项支出行为。

第二,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制,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要严格实行项目评审、国库集中支付、政府统一采购等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部门单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减少资金的滞留闲置、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