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宗教工作总结(共9篇)

时间:2023-11-21 08:00:35 作者:admin

2022年宗教工作总结 第1篇

寺教工作是维护稳定工作的重要方面,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服从工作安排,将寺院法制宣传工作纳入全年的日常会议议事之中去。全镇上下团结一致、紧密结合。为确保此次寺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成立相关领导小组严格履行好应尽的职责。及时掌握僧尼的一切思想动态,高度关注境外回流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非法认定的活佛、开除寺籍人员、遣返人员等高危人群,对重点人员实行有效监控。对可能发生事件的苗头和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将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

2022年宗教工作总结 第2篇

1、广泛宣传深入了解

我镇不定期的深入各寺院。对广大僧人大力宣传了开展寺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按照“划清两个界限,尽到一个责任”的原则和要求,深入开展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揭批活动,牢牢把握“两条底线”。切断寺院与集团在寺院的组织体系,消除不法僧尼、纯洁僧尼队伍,通过教育使僧尼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普遍提高,真正做到知法守法。通过教育整顿,使寺院一切活动规范有序,秩序良好,并加强寺管会班子建设,成为政府放心、社会认可、僧尼认可、管理有力的管理组织。通过教育,绝大部分僧人对法律的意识较高,政治立场坚定,坚决维护中国_的领导。相信寺院在法制教育的统筹下,会延续正常的宗教秩序,为我镇的稳定工作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加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意识,使他们成为政治上靠得住、品德上能服从、关键时刻能与党和人民站在一起,说得上话、压得住阵的宗教界爱国人士,加大寺院管理力度是当前不可忽略的重要任务。

2022年宗教工作总结 第3篇

社会的和谐其主要的一部分是创建和谐的寺院,深入寺院大力宣传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扎实推进我镇寺院的和谐创建工作。着力做好解决寺院通路、通电、通水、通电话等工作,加强寺院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寺院提高自给自养的能力。时刻关心寺院老僧人的生活状况,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的生活困难。并认真落实对民管会成员适当给予生活补贴的政策,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

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增强宗教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维护宗教和睦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国家宗教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意见》和省、市宗教局的有关要求,我县结合实际,从加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道风建设、队伍建设、环境建设、民主管理等方面开展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22年宗教工作总结 第4篇

在深入开展寺院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中将揭批集团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宣传教育的全过程,要深刻揭批的卑劣手段及丑恶本质,将他在宗教上的虚伪性和手法上的欺骗性,增强广大僧尼的信教群众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祖国统一的自觉性。

完善从源头上管理的措施,禁止非法出入境,对非法出入境的`僧尼,加强教育监管,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寺所在村(组)严密进行监督管理。五、建章立制,强化寺院属地管理机制继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建章立制,规范有序”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寺院属地管理制度、寺管会职责、政治学习督查制度及寺院财务、文物、社会治安、环境卫生、请消假制度等方面。对寺院搬迁、维修、重建等宗教佛事活动,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上报宗教部门,待审批通过后方可,如发现先斩后奏现象,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追究寺院、寺管会班子相关成员责任。镇主要党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助抓。进一步规范僧尼请销假制度,严格按照请销假制度来办理。对外出的僧尼情况进行严格监控。同时要密切关注拉萨遣返人员及寺院清退僧人的回流、吸收、顶替等情况。

2022年宗教工作总结 第5篇

(一)持续推动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

一是落实好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将重点项目、筹备2021年省现场会等工作任务列入县委县政府重要督查督办事项,由县高质量发展办及工作专班严格对照督查督办,截至目前,累计开展督查217次。自粤发〔2019〕18号文实施以来,连南主要推进的项目有46个,已完成25个,正在推进21个项目建设(已开工有15个,未开工项目有5个,暂缓1个);2019年以来全县粤发18号文重点项目总投资约亿元、已完成投资亿元(含在建项目)。二是筹备做好2021年广东省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现场会工作。主会场(工人文化宫)已建设完毕,初步拟定以稻鱼茶三产融合中心、瑶族博物馆、中和无人机、科普馆、广清永高铁(连南段)选址地等参观点。22项筹备任务情况,今年完成了工人文化宫、稻鱼茶三产融合中心、越秀桥、横坑茶园、中和无人机生产基地、明华机械总装厂项目用地工作、㕱嗨最美旅游公路道路两旁特色长廊(瑶族风情画卷)、耘曦产业园、《瑶山那抹红》民族特色舞剧、县瑶族博物馆升级改造等10个项目基本完成;深入推动广清永高铁(连南站)、碧桂园项目等重大项目落地,加快推进万山朝王国家石漠公园、瑶浴项目等项目建设。

(二)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

积极做好2021年度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的项目申报和项目库建设,严格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和检查内容的要求,督促建设单位严格使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不断提高发展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作用,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改善群众生活、增进民生福祉。2021年中央、省、市下达连南共646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90万元、省级资金5405万元、市级资金472万元),经县政府批准,实施19个项目。目前,已支出资金万元,资金支出率83%。

(三)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排头兵

一是联合县委宣传部,三排镇人民政府在南岗千南瑶寨景区举办“民族团结进步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走进千年瑶寨宣传活动”;二是在民族小学综合楼设立“民族文化知识长廊”,向学生介绍各个民族的来源、主要聚居地、人口数量、服饰、图腾、信仰等基本情况,使在校少数民族学生除了了...

2022年宗教工作总结 第6篇

按照市政协党组的具体部署,结合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的工作职能和特点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好争创活动,努力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科学发展优势,把党的组织资源转化为科学发展资源,把党的建设成果转化为科学发展成果。开展贴近民生民意的视察调研工作,把向党委、政府建善言献良策,作为创先争优的载体,找准科学发展的抓手。

二、完成专项视察课题

2019年3月份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要求和市政协党组的具体安排,由我委和市政协文史委联合牵头,组成了有市政协委员和市县有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视察团一行20人,对开展抗旱救灾保春耕情况进行专项视察。视察团通过对4所学校、8个行政村、9个自然屯、8个供水点、1个地下河抽水点和2个春玉米高产示范片的重点视察,实地感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带领干部群众克服困难抗旱救灾保春耕的奋发精神,检查分析出当前抗旱救灾保春耕工作中遇到的五个方面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七条应对的意见建议,形成了《开展抗旱救灾保春耕情况的专项视察报告》提交市政协二十一次常委会审议通过。

2022年宗教工作总结 第7篇

今年以来,我们还配合上级政协机关开展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查研究和引资助教工作。把学习实践活动当作包村帮扶解难题的首要任务,组织党员和村干部结合_村的实际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三级联创”、“党员带头干、红卡进千村”、“三访三问、三送三帮”、“党组织服务年”活动。协调各有关部门,收集有关政策法规、法律法规上的资料编成宣传册发放到每个群众手中,给他们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从而依政策办事,依法律法规办事。

2022年宗教工作总结 第8篇

通过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进一步统一了宗教教职人员的思想认识,消除了不和谐因素,激发了争先创优意识,增强了宗教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提升了宗教场所整体管理水平,推进了全县宗教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确保了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总结我县“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宣传发动工作不够深入,部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二是创建活动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个别宗教活动场所对创建活动抓的不实不细;三是创建工作总体水平不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指导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抓好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全面提升创建水平,努力营造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为推动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1.大力开展民族宗教法规宣传教育。在全市宗教界部署实施以《宪法》及《宗教事务条例》为主题的普法工程,全市83个宗教活动场所均开设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栏。按照“五个一”标准,有针对性地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嵊州市基督教堂创建成为省级普法基地。在嵊州市委党校(社会主义学校)开设宗教政策法规相关课程,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全市_工作业务专题培训班。抓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学习贯彻,举办4期各类培训。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部署开展升挂国旗专项活动,实现全市83个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全覆盖。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六进”活动,嵊州市惠安寺被评为2020年度绍兴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助学、助业、助困”三助活动,全年共资助本市少数民族困难大学生9名、高中生16名,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及侨眷困难家庭13户,共计发放帮困助学资金万元,进一步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

2.切实加强民宗工作机制建设。加强宗教工作力量配备,市民宗局具有3本行政执法资格证。民宗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四个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管理反应机制,全市83个宗教活动场所和351个已登记编号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全部纳入乡镇(街道)全科网格管理。围绕平安宗教场所

“1+9”创建指标体系,依托浙江掌上宗教APP,常态化开展平安宗教场所创建活动,通过宗教场所月度自查、网格员月度巡查、平安_月度督查,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了一批宗教和民间信仰领域的安全隐患,全市宗教和民间信仰场所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四个平台一张网”的作用在宗教领域得到体现,基层宗教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

3.全力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及时成立市民族宗教团体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团体换届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换届工作,对宗教团体班子进行了专门考核,在此基础上择时召开了嵊州市基督教两会第六次代表大会、嵊州市佛教协会第六次代表大会和嵊州市少数民族联谊会第二次会员大会,四个团体均顺利完成换届工作,实现了新老领导班子的政治交接和平稳过渡。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年共筹集300多万元,完成了惠安寺、城隍庙等5处重点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完成第三批6个宗教活动场所内部微型消防站建设,有效提升宗教场所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推进宗教财务信息化管理,制订《嵊州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信息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年内全市83个宗教活动场所和3个宗教团体全部完成财务上线注册登记。

1.优化少数民族团结服务。重点依法依规办理少数民族各项事务,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指导乡镇(街道)抓好民族政策宣传教育,重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六进”宣传活动,有针对性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培育,深化示范点品质再提升,新对象培育再挖掘。健全完善各区域少数民族“万人互助”网格体系,发挥社会组织在帮困解难、矛盾调解和服务管理中的作用。指导少数民族联谊会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助学、助困、助业”三助行动,切实发挥联系广泛和桥梁纽带的组织功能。

2.加强宗教领域依法管理。深化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学习月和宗教场所升挂国旗活动,引导宗教界弘扬爱国爱教优良传统,帮助宗教界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推进将宗教和民间信仰有关事务纳入全科网格管理,重点开展宗教(民间信仰)领域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切实加强信息化管理和基层社会治理。高水平推进平安宗教场所创建工作,按照“1+9”创建指标体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和考评,促使宗教场所平安和谐有序。有效开展以“治热、治乱、治假、治俗”为重点的“四治”工作,加强重点时期、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时机的安全检查,持续净化宗教领域生态环境,促进宗教场所生产安全。着力抓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条例的宣传培训和贯彻工作,切实加大依法管理力度。

3.促进工作机制健全规范。健全落实宗教工作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制。定期开展民宗工作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帮助和促进民宗干部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水平。积极发挥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帮助各宗教场所协调内部关系,调整管理组织,规范日常管理。统筹推进宗教信息化建设,依托全省宗教大数据智慧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宗教工作提质增效,实现宗教工作“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2022年宗教工作总结 第9篇

有效的增强行政管理力度,规范寺院僧尼管理。寺院不得以寺院编制未满为由,擅自滥收新僧人入寺。镇党委、政府要对全镇寺院空编数做到情况明、底数轻的原则。如寺院编制未满需要吸收新僧人的,寺院要及时将新僧人情况说明上报镇党委、政府。再由镇党委、政府按照是否具备僧人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上报县民宗部门待相关部门研究审核。对已登记发证的编内僧人,因违反寺规、还俗、去世等情况,需要清退或注销其僧尼职业证书的,寺院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反映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