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工作总结(共4篇)

时间:2023-11-16 08:38:10 作者:admin

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工作总结 第1篇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镇*委、*的**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始终以*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开展,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我镇20xx开展城乡低保工作汇报如下:

一、狠抓落实,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开展

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各我镇、各村居委员会按照县民政局的**部署,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协调开展。

(一)严格核实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经**,我镇共有农村贫困对象1180户、1549人。这部分贫困对象今年要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我镇要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工作程序要求,及时收集保障对象的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户主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享受农村低保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等),确保申报材料不重、不漏、真实、准确、齐全。同时,要认真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报镇*审核后,务必于4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市民政局审批,确保我镇今年5月份之前能顺利发放低保金。

(二)严格资金管理,切实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我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拨款,资金管理上要****,一定要落实**,堵塞漏洞,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绝不允许发生挤占、挪用、截留和虚报冒领等任何问题。对于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要完善资金**机制,切实解决重资金分配、轻**管理的问题。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定期检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和发放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严格审批程序,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公开、公*、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户主申请、**评议、张榜公示,村委会核实、镇*审核,镇民政科审批、村委员会张榜公示,发放低保证和保障金等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工作。严禁****、****、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挪用、冒领和扣押农村低保金等情况出现。对在工作中的失职、**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立健全各项**,切实提高低保工作水*。明确规范了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我镇要***事,及时受理农村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我镇建立完整的农村低保对象档案,强化痕迹管理;推进农村低保工作网络化管理,增强低保工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

(五)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坚持正确的**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的重要意义,宣传*和*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宣传农村低保**的**、规定,让这一惠民工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农村困难群众,**农村低保工作。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情况,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差金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城乡低保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20xx年城乡低保工作在20xx年工作基础上,在以村居委会为中心和镇民政科的**下有序推进,城乡低保工作逐步纳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初步实现了“保障对象公开化、运行程序规范化、保障办法多样化、保障金发放社会化”的“四化建设”。

20xx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我镇城乡低保保障总对象1549人。

(二)为使低保对象做到“有进有出”、低保标准“能升能降”,不断加大动态管理力度。20xx年我镇对原享受城乡低保人员进行了核查,对核查中发现超标的10户30人给予退出低保保障,换成更困难的老百性。使我镇城乡低保工作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三)20xx年我镇对享受城乡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6户6人给予了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支出救助资金3万元。

(四)20xx年按照上级要求对城乡低保进行整改,我镇抽调了相关工作人员对新增申请享受城乡低保52户家庭生活状况进行了审批前**、走访,对新申报对象做到三级评议、评审、三榜公布。并将所有的1180户、1549人农村低保人员名单在各村委会公开栏张榜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给予了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进一步加大了群众**力度,确保了我镇城乡低保审核、审批从真正意义上作到“公开、公*、公正”。

(五)20xx年我镇对城乡低保户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因病、因灾、因上学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6户6人给予了城乡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共发放救助金5400元。

(六)20xx年我镇完成了城乡低保微机信息的复查、汇总、上传工作。

(八)20xx年为使新增农村低保名额审批做到程序合法,步骤到位,我镇对八个村委会上报的低保材料进行逐一认真仔细审批,对审批不合格人员材料全部返还所属村委会,要求重新**审核上报。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各类数据报表上报工作做到上报数据真实、准确、按时、按质、按量。

(九)20xx年我镇完成接待农村低保方面来访15余人次,对不明**群众耐心细致的进行**讲解,对来信所反映问题给予了全面妥善的书面答复,对杜村*总支有些村所提建议、意见给予答复并对他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给予了致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乡低保名额有限,矛盾突出,压力较大。虽然去年我镇进行了动态管理,纳入了一部份城乡困难家庭,但要求享受城乡低保家庭较为突出,目前收到申请180户1549人,工作难以开展,社会压力较大。

(二)社镇**管理机制不健全没有设立关于城乡低保的公益性岗位,申请人在申请低程中**收入情况,部分收入上报不如实。导致社镇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进行**了解时难以掌握,造成部分收入超标家庭人员被纳入低保。

(三)、由于对农村低保**的宣传力度不大,导致乡、村、组三级工作人员对农村低保**“吃不透”,时有群众因不了解低保***的情况发生。

(四)农村的宗亲氏族关系特点更为明显,农村**的工作素质与城镇居委会**工作素质存在较大差距,农村低保资格的鉴别审核更为复杂,入户**核实家庭收入难度大。部分该享受的农村低保家庭人员未纳入到低保管理体系当中,而不该享受低保人员被纳入低保对象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农村居民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获得的货币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它包括了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大项。由于收入多元化,农产品乡场价格不稳定,加上家庭养殖自养自给部分,临时工收入带有很大的隐蔽性等原因,实际收入难以跟踪测算。有的农民**收入情况,现行法律法规也末明确村民必须履行如实告知其收入的义务,也没有赋予民政部门对村民收入的**权,另外农民大部分外出务工,大部分没有通过职业介绍所或村委会登记,客观上造成故意隐瞒收入的可能。因此,是否将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纳入低保范围增加了难度。

(六)、城乡低保工作机构、人员与经费严重不适应工作需要。就目前来看,困难居民多,工作难度大,尤其是低保工作即要接受申请、进行**核实、收集每一个低保对象的有关备案材料、建档造册,还要做好审批及证件、资金的发放等,同时还要进行定期核查,加强动态管理,而且每一次的低保对象核定和审批就需二、三个月,任务极为繁重。

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工作总结 第2篇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工作,提高公共服务水*,提升困难群众识别精准水*,切实方便人民群众,民政局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到各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为确保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探索解决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不够精准、审批不及时等问题,切实提高救助对象的准确度和审批时效,维护社会救助的公正性,增强群众对救助工作的满意度。

二、**依据

(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后,溪南镇要严格按照**规定文件进行审核审批。相关**依据如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闽民保〔2013〕550号)、《民政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民保〔2018〕210号)、《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支出型贫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闽民保〔2018〕211号)、《人民**关于印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实施方法的通知》(霞政〔2017〕2号)、《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霞政办〔2020〕47号)。

(二)对低保和特困认定中存在的一些特殊情形和难以界定的特殊情况,各村(社区)要根据“应保尽保、边缘从宽、尊重事实”的原则予以界定,及时兜住民生底线,让低保(特困)**更多更公*惠及困难群众。

三、主要内容

(一)申请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溪南镇人民**提出书面申请,户籍人口与实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不一致的,以实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准(夫妻和未成年子女无论户籍是否在一起,都视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按规定提交申请报告、申请人身份证、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签字确认。申请人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委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备案**。申请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社区)委会代为提出申请。

镇民政办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于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可以通过**宣传解释,引导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仍坚持递交书面申请的,应书面告知不符合的理由。

在接受申请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上交《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声明书》至镇民政办,录入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台提出核对申请。各村(社区)应及时告知申请人或其人,在5个工作日之内,启动审核程序。

(二)审核

1.入户**。自审核程序启动后,村(社区)要及时**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协查,每组**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各工作站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人。**人员和申请人(被**人)应当对**结果签字确认。

2.收入核算。村(社区)要根据救助申请家庭核对报告,**村(社区)工作人员和工作站工作人员根据入户**、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按要求对家庭成员状况、家庭收入(填写《溪南镇城乡低保家庭年审收入认定表》)、家庭财产等进行综合评估计算,按规定拟定救助金额。

3.**评议。评议成员由驻村(包村)**、村(社区)民委员会成员、村(社区)民**等组成,总数不少于15人。出席评议的村(社区)民**必须超过评议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为有效。**评议不作为低保审批的前置条件。

具体的**评议程序如下:

(1)宣讲**。乡镇工作人员宣讲低保认定条件、补助办法、动态管理等**规定;

(2)介绍情况。村(社区)民委员会工作人员逐户介绍评议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和核对报告;

(3)现场评议。出席评议人员对申请人能否纳入保障(开展年度**评议复核工作时,评议所有在册对象是否继续保障),进行投票表决;

(4)形成结论。工作站工作人员根据现场投票结果的真实有效性作出结论,明确保障对象和存在争议的对象;

(5)签字确认。**评议应有详细记录,所有评议人员应当签字确认评议结论。

4.公开公示。乡镇(街道)在提出审核意见前,应委托申请人家庭常住地所在村(社区),将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户主姓名、家庭人口数、致贫原因、财产情况等)、家庭经济状况**结果、**评议结论及举报联系方式等信息在所在村(社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应当再次**核实并且重新公示。

(三)审批

镇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审批**小组**开审核审批会,对前期的审核材料、办理过程进行全面的审核,提出审批意见。

对审批通过享受城乡低保(特困)待遇的对象,必须在镇**、村(社区)二级的固定公开栏对家庭的户主姓名、保障人口、家庭收入及补助金额等进行公开公示,并汇总资料报送县民政局备案。

(四)资金发放

保障金实行按月发放,每月15日之前由镇民政办进行社会化发放,县民政局按季度向乡镇(街道)预拨保障金,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实际发放情况向县民政局申请调增(减)资金。

非经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代为保管或领取保障金。严禁截留、套取、挪用或二次分配保障金。

(五)救助标准

1、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对象单独纳入低保的,按照本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全额救助;

2、对既有重病人员又有重残人员的低保家庭,整户按照本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全额救助;

3、其余低保家庭人均月补助原则上按照城乡低保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之间的差额确定。

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两部分构成。县人民**根据省、市指导标准,综合考虑当地城乡差异等因素确定。

四、动态管理

(一)日常动态管理。村(社区)委会须于每月20日前将当月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减员名单、家庭成员和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明显变化情况报送镇民政办,镇民政办结合**火化人员花名册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情况于次月及时进行注销或者资金调整,对注销(含延保渐退)的对象和补助金额调整的对象,镇民政办应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二)县级备案管理。每月经镇**审批后的新增和注销(含延保渐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名单,各乡镇(街道)须于每月15日之前报县民政局备案,县民政局汇总后**上报市民政局。

(三)年度**评议复核工作。每年的第一季度各村(社区)开展一次城乡低保(特困)年度复核工作。各村(社区)要根据救助申请家庭核对报告,在村(社区)民委员会的协助下,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采取入户**、邻里走访等方式实施进行初步复核,再根据初步复核结果,以村(社区)为单位开展**评议工作,并做好会议资料留存。**评议结束后,应将通过评议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名单在村(社区)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含户主姓名、家庭人数、保障金额;对没有通过**评议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应**人员再次入户**核实,如确实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应予以注销。镇民政办应当根据复核结果,及时作出保障金增发、减发或者停发的审批决定。

五、系统操作

(一)城乡低保(特困)受理、审核、审批需同步完成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的系统操作。

(二)每月13日前完成本月新增对象审批、动态调整及系统审批。

(三)每月15日前,镇民政办确认全国低保信息系统核查无误后,及时发放保障金。

六、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一)纸质档案要一户一档,按要求认真填写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申请审批表,完善申请书、身份证与户口本复印件、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核对报告、评议与公示记录及其他相关证明,相关表格要求填写规范、完整并**归档。按照“谁审批谁存档”的要求,镇民政办妥善保管好申报审批档案、台账和报表。

(二)电子档案主要以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台为基础,按要求准确、完整的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家庭信息、救助情况及审核审批意见录入至全囯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待条件成熟后同时要将纸质档案中的有效证明材料、核对报告、评议公示情况和审核审批表通过系统扫描,以图片方式保存,确保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一致。

七、工作职责

(一)村(社区)委会职责

村(社区)民委员会负责协助镇**认真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申请受理、入户**、收入核算、**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宣传以及救助对象委托申请等具体工作。

(二)镇**职责

镇**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好城乡低保(特困)申请受理、**、评议、公示、审批、动态管理等职责,**依规出具审批意见。做好辖区内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宣传、贯彻、执行社会救助相关**。管理辖区内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信息台账和档案资料等。

(三)县民政局职责

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城乡低保(特困)**的宣传、业务培训、常态监管。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的动态管理工作和信息核对工作。负责**对乡镇(街道)审批对象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开展抽查。根据抽查情况,及时向乡镇(街道)反馈抽查意见。对办理程序不合规、对象认定不准确的提出整改要求,督促低保(特困)**准确落实。

(四)县财政局职责

县财政局要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积极筹措资金,将城乡低保(特困)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保障资金。

八、工作要求

(一)村(社区)严格执行城乡低保(特困)**和县级标准,不得自定**、自定标准。

(二)强化低保兜底保障功能。及时将符合低保认定条件的脱贫后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三)城乡低保(特困)审核审批程序要规范到位,严防出现“人情保、脱保、错保、漏保”现象,坚持谁签字、谁负责。对不严肃执行城乡低保(特困)**而造成一定影响,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准确核实家庭收入和财产,严格执行按标施保。坚持“以算为主、以评为辅”,不得“以评代算”。

(五)做好对口承接。县民政局在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后,要全力**配合镇**,全力服务基层,不推不拖;镇**要确保此项工作**有序、顺利开展,做到严格把关、规范履职、高效对接。

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工作总结 第3篇

教务处联系人:

中学 2017年 月 日

社区出具低保证明 [篇2]

申请人 是我单位(社区)职工(居民),为公共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工作,本着对**和个人负责的原则,自觉配合社区,街道做好**取证工作,为此,我单位郑重承诺:

我单位(社区)积极配合**,出具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决不出伪证;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及主要负责人愿意接受《长春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为申请人在申请城市低保待遇时,提供虚假证明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追究责任人并给予处理。

******追究责任人并给予处理。

经办人承诺:(签字)

负责人承诺:(签字)

单位(公章)

单位(社区)地址:

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工作总结 第4篇

一、思想上,始终确保和***保持一致

实时关注最新国际**大事,认真学习***工作报告和各级**文件,及时了解上级最新工作动态和工作部署,践行群众路线,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高度负责任的态度接待每一位前来办事的居民群众。通过思想服务意识的不断提高,我于2021年3月通过了***的考验,光荣地加入了*****。

二、学**,始终秉承“活到老、学到老”的理念

以社区专业知识为突破口,利用业余时间翻阅《社区》、《劳动保障报》、《社会工作》等专业书刊,努力向全国先进的同行学习,取其所长,补已所短。2021年,共参加市级部门业务培训1次、区级部门业务培训6次、街道各类培训10次,6年来,通过锲而不舍的在职学习,我的**、能力、技能等各方面都得到了全面提升,先后取得了经济管理、行政管理2个专业本科**;劳动保障协理员、助理社会工作师2个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劳动保障监察员兼职执法证等,为做好本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技能基础。

三、工作上,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始终把工作重心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苦干上,努力做好三方面工作:(一)城市低保工作。按每月管理低保对象增减情况,认真填报《渝中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救助)参保人员信息表》,确保医疗救助信息准确无误。并通过系统对民政资助信息进行管理,核对辖区内低保人员、低收入家庭、城乡重度残疾、优抚对象等资助参保对象的基础信息,确保医疗救助对象能准确参加2021年度居民医保。(二)居民医保工作。每月认真办理新生婴儿参保工作,核对信息无误后及时准确录入参保人资料。顺利启动2021年度居民医保参保及发放居民医保卡工作,截止11月20日共办理2021年居民医保参保业务2600人次,发放居民医保卡1800张。(三)就业工作。本年度**辖区60名失业人员、低保户、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家政培训;**8名高校毕业生参加渝中区创业培训;并为11名三峡**困难群众申报办理困难人员补助。

社区低保工作总结10篇(扩展8)

——社区民政低保工作总结汇总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