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3篇)

时间:2023-11-02 09:06:17 作者:admin

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第1篇

★ 因私证件虽交组织集中保管,但仍属于个人持有,需要报告。因私出国(境)情况,出国前经过组织批准,回国后仍需要报告行程等具体情况。本人持有因私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可向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咨询,或使用“移民局”微信小程序辅助查询。

★ 在这里再强调一下即时报告制度,按照规定,年度集中报告后,以下八项家事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事后30日内报告,即

1、本人婚姻情况(包括结婚、离婚、丧偶、再婚);

2、本人持有普通护照和因私出国情况,即回来后还需要向组织报告;

3、本人持有赴港澳台有关证照及因私往来港澳台情况;

4、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情况;

5、子女与港澳台居民通婚情况;

6、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或虽未移居国(境)外,但连续在国(境)外工作、生活一年以上情况;

7、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情况(一般的升学、新参加工作、工作单位(岗位)发生变化、退休等可在下一年度集中报告);

8、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 组织人事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干部有即时报告情形的,要第一时间进行提醒。

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第2篇

★ 容易漏报的股票、基金有:限制交易或被停牌的股票,借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身份证投资的股票、基金,通过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互联网等购买的理财产品中,属于基金的产品,含以理财形式为名的各种形式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等。

★ 开通融资融券账户购买的股票,应在备注栏注明融资融券使用额度等情况,要认真核实证券账户是否开通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如“华泰紫金天天发”“国泰君安现金管家”等等,这些都属于基金,应当报告。如不确定是否开通,建议将股票账户余额填报。

★ 股票、基金须填报封面上“报告日期”前一交易日收盘时的市值或净值,持有A股股票情况,可使用手机下载“中国结算”APP辅助查询,持有非A股股票,可到开户的证券公司查询。

★ 要填报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是投保人的保单信息,而不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不要遗漏缴费期已满但保单仍然生效的保险。填报金额时,应填报累积缴纳保费投资金,比如每年缴纳2万元,已缴纳5年期满,那么今后每年填报都要填写10万元。持有投资型保险情况,可使用手机下载“金事通”APP辅助查询。

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第3篇

★ 经商办企业情况应填报个人认缴出资额或个人出资额,而非实际出资额。认缴有增资的情况,也需报告。未实际出资、未开张经营活动(经营异常)、代持股份、持有内部职工或已吊销未注销的企业,均应填报。

★ 购买的私募基金、信托产品等,如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的名义投资企业的,也需要报告,在填报经商办企业内容时,除了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沟通外,千万别忘了和亲家多沟通联系,确认是否存在帮儿媳或女婿注册过企业的行为,这也是为了家庭和谐,记得要沟通到位。

★ 此外,还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或微信小程序“企查查”、“天眼查”等手机APP进行验证,确保做到查漏补缺、万无一失。

在前述四个方面之外,再强调几条:

★ 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企业中担任高级职务的,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或公司章程明确的相应职务等,无论企业是否实际运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是否出资或实际参与管理分红,都需要在从业事项中填报任职情况。涉及在企业或社团兼职情况,本人患有重大疾病及能否正常工作情况,上次填报以来组织函询个人有关事项说明情况等等,这些都可以填在表格最后关于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中。

★ 表格填写要规范,报告表中填报金额的,都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境外的存款、投资等须注明币种,涉及“有无此类情况”“有无变化”的,按照说明要求划“√”,如果填报过程中有疑问,请多阅读说明材料或咨询组织人事部门,如不确定往年填报内容的,建议按照首次填报要求填写,同时建议每年填报完成后,将本人报告材料复存备查。

★ 最后,填写完成,在承诺下方签上本人姓名,呈报单位(地区)主要负责人审签,负责人要认真进行审核把关,发现错填漏填的要及时提醒纠正。